自封“高新企业”被同行告了 法院:构成不正当竞赛
时间: 2024-11-04 作者: 产品新闻
长沙晚报8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谭志军 郝立柯)对企业来说,获得“高新技能企业”称谓意味着国家对企业发明新式事物的才能的认可,除了能获得必定政策优惠外,也是企业形象和实力的展示。但是,部分商家不在立异研制上下功夫,却在如何用这些“国字号头衔”点缀品牌形象上动起了歪脑筋。日前,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定了一同案子,该案中的被告经过虚伪声称高新企业、虚拟公司成绩等手法给本身“贴金”,终究被判构成不正当竞赛。
2022年10月,湖南A粉体运送公司以湖南B粉体运送公司涉嫌虚伪宣扬,构成不正当竞赛,危害其合法权益为由,将其起诉至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原告湖南A粉体运送公司诉称:经过公证取证,发现被告公司官网的“企业简介”中,描绘“B粉体运送公司是气力运送范畴的国家高新企业……具有数千套成功使用成绩”;原告以为被告B粉体运送公司非高新技能企业但声称为高新企业,一起虚报公司成绩和设置引人误解的官网链接称号,其行为已构成虚伪宣扬,打乱了同业商场之间的竞赛次序,危害了其他运营者的竞赛利益,构成不正当竞赛。
因而诉请法院判定被告立马中止以上虚伪宣扬行为并补偿经济损失35万元和维权合理费用1.5万元。
被告湖南B粉体运送公司辩称:自己不是虚伪宣扬,“高新企业”并非“高新技能企业”,“高新企业”并非标准称号,也非经授权答应才能用的称号。
天心区法院经审理后以为:被告宣扬其为气力运送范畴内的国家高新企业归于虚伪宣扬。依据《高新技能企业确定管理办法》规则,高新技能企业的确定需求满意必定的条件,并经专家组评定和确定组织检查存案。“高新企业”与“高新技能企业”仅有“技能”二字的差异,在被告未获得“高新技能企业”确定的特定资历的情况下,宣扬其为“高新企业”,简单使相关大众误以为其为“高新技能企业”。
据此,天心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定:判令被告立马中止不正当竞赛行为;补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6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介绍,被告声称其为“高新企业”,意图使相关大众对其运营实力或产品功能产生误解,从而到达提高企业美誉度、点缀品牌形象、提高其商场认可度和竞赛力的意图,其行为已违反了《反不正当竞赛法》相关条款规则,有违诚信准则和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