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同出售无证板链斗式提升机案的解析
时间: 2024-10-15 作者: 电竞赛事ob
H区质监局以为,K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工业产品出产答应证办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则,拟根据《工业产品出产答应证办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则施行行政处分。2009年9月25日,经过公证送达的方法送达了行政处分奉告书。K公司向H区质监局提出了陈说申辩定见。2010年3月1日,H区质监局再次审理此案,拟根据《工业产品出产答应证办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则施行行政处分。2010年3月11日,H区质监局经过邮递方法再次向K公司送达了行政处分奉告书,一起将原行政处分奉告书予以吊销。2010年3月16日,K公司经过发送传线日,H区质监局下达行政处分决议书,决议对K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分:1.责令改正;2.罚款壹拾伍万元。期间,H区质监局按规则处理了延期处理报批手续。
K公司不服H区质监局的行政处分决议,向H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H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于2010年6月7日作出行政判定,确定H区质监局作出的行政处分现实清楚,且在法定起伏之内,适用法令正确,并依法保持行政处分决议。K公司不服一审判定,向T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二审开庭庭审,于8月初撤回上诉请求,并自动交纳了罚款。
板链斗式提升机,是港口码头上常用的一种装卸机械,因为其运用方位的不同,引发了水泥厂用板链斗式提升机是否实施出产答应证准则的争辩。本案中,K公司一方面向当地省质监局提出了斗式提升机的出产答应请求,一方面又以其出产的水泥厂用板链斗式提升机不归于列入出产答应证目录的产品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躲避行政处分。对公司自相矛盾的做法,H区质监局以现实为根据,以法令为准绳,在法庭上有理有据有节地予以批驳,给企业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终究企业撤回了上诉。在办案过程中,H区质监局在向企业送达了第一份行政处分奉告书后,认识到在案子定性、法令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遵从有错必纠的准则,经过送达第二份行政处分奉告书、吊销原奉告书的方法,及时更正了过错,确保了行政处分的合法与合理,把握了诉讼的自动权。本案争议的焦点最重要的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本案中,K公司出产、出售的水泥厂用板链斗式提升机履行规范为JB/T3926.2-1999《笔直斗式提升机技能条件》与《港口装卸机械产品出产答应证细则》规则的“斗式提升机”产品质量规范共同,归于《港口装卸机械产品出产答应证细则》中所列“斗式提升机”产品。虽然其运用方位为水泥厂内,可是产品结构与功能并未改动,归于港口装卸机械类答应证办理领域。对此,全国工业产品出产答应证检查中心清晰作出了答复。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实施出产答应证准则办理的产品目录的公告》(2007年第174号)规则,港口装卸机械产品实施出产答应证准则办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展开工业产品出产答应证无证查办作业的公告》(2009年第9号)规则,自2009年1月23日起,未获得出产答应证的单位不得出产、出售板链斗式提升机,违者将依照有关法令和法规的规则予以查办。而K公司正是在2009年6月至8月期间出产并直接出售了板链斗式提升机,应当依法查办。终究,法院确定K公司出产、出售的板链斗式提升机归于应收取出产答应证的产品。
K公司坚持以为,与L水泥厂签定的合同名义上是买卖合同,实质上是加工承包合同,K公司是依照L水泥厂供给的图纸、技能参数加工定作的,H区质监局将其出产加工行为确定为出售行为是过错的,应当由K公司所在地质监局适用《工业产品出产答应证办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进行处分。咱们我们都以为,虽然K公司是板链斗式提升机的出产厂商,可是并不意味着其所有行为都是出产行为,K公司的行为应当确定为出售行为,理由有以下三点:一是K公司与L水泥厂签定的买卖合同,并非加工承包合同;二是K公司向L水泥厂收取的是货款,而不是单纯的加工费;三是K公司是依照规范出产的,板链斗式提升机并非“非标产品”。以上现实有产品铭牌、查询笔录、买卖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根据证明。鉴于K公司出售无证板链斗式提升机的行为违反了《工业产品出产答应证办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则,违法出售行为发生地在H区,H区质监局依照属地统辖的准则,根据《工业产品出产答应证办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则进行查办。终究,法院支撑了H区质监局的观念。
(作者单位:江苏省泰州市质量技能监督局)《我国质量技能监督》